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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系學士班修業規定

二、本系學士班課程規劃

  1. 112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
  2. 111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
  3. 110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
  4. 109學年度入學適用之學士班課程架構 
  5. 若有課程採認需求者,請下載並填寫課程採認申請表」。

三、本系學士班先後修科目表

四、本系108學年度起取消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,並溯及既往。

五、本系訂定中五生須補修本系學士班課程至少12 學分,科目不限,其畢業學分為140學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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