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系學士班修業規定
二、本系學士班課程規劃
三、本系學士班先後修科目表
四、本系108學年度起取消學士班學生英文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標準,並溯及既往。
五、本系訂定中五生須補修本系學士班課程至少12 學分,科目不限,其畢業學分為140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