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僑、外生若擬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者,請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(週二)止填寫google表單申請,申請後,請於112年11月1日(週三)至11月3日(週五)持成績單至系辦公室簽名確認。
另請注意:
1、之前已登記修習者,或是已具備外加師資生、教程生資格者,無須再登記。
2、大一學生本學期無法申請,下學期才能開放申請。
3、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修習。
4、登記後雖可修習教育專業課程,惟未具師資生資格,日後無法取得我國教師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