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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師、同學好,
轉知慈濟大學諮商中心誠徵113學年度全職 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,詳細資訊如下以及附件資料。

一、實習規範

(一)名額:2名。

(二)招募對象:國內外心理、諮商、輔導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,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至少 21 學分成績及格(須包含研究所開設之團體諮商、心理評量或衡鑑、變態心理學三科),並已完成兼職實習課程,具全職實習資格者。

(三)實習期間:全職實習以一年為原則,特殊狀況另議。

二、實習期限和內容

(一)實習期限:自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,以全職方式連續為之,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,實習總週數或時數達43週或1,500小時以上。

(二)實習內容:

  1. 個別諮商:以一對一形式進行諮商。
  2. 心理評量與衡鑑:內容包括初談、各式測驗之施測與解釋、大一新生高關懷篩檢與追蹤。
  3. 團體諮商或工作坊帶領:視當學年中心業務情形與學生需求,進行團體諮商或工作坊帶領。
  4. 心理衛生推廣工作:主題輔導週、系所班級座談、導師輔導知能研習、志工訓練、衛教宣傳品等。
  5. 參與中心研究工作:新生入學適應調查研究、服務滿意度調查研究等。
  6. 諮商輔導相關行政事務。
  7. 接受個別督導(一年至少 50 個小時)及團體督導。
  8. 參加中心會議,並視情況參與學生輔導會議。
  9. 全職實習生從事前項第1、2、3款之實習時數,係依據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訂 定之「諮商心理實習及實習機構審查辦法」第六條規定,一年至少360小時。

三、實習申請程序

(一)郵寄徵選資料:

  1. 簡歷
  2. 自傳
  3. 研究所成績單之影本(含最近一學期)
  4. 實習計畫書:申請動機、諮商專業之自我反思、全職實習期間之生活與學業規 劃、論文進度等。
  5. 所屬學校之「諮商專業實習辦法」。


(二)郵寄住址:970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慈濟大學諮商中心收(請註明申請 113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)。

(三)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(五)止(以郵戳為憑),本次徵 選採先到先審,擇優錄取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不合格者,恕不通知亦不退件。

(四)甄選方式包括書面資料初審與面試,由中心人員執行甄選。

(五)若已錄取他校並答應前往實習者,請勿投遞。

四、聯絡方式

(一)聯絡人:慈濟大學諮商中心 陳采妤專任心理師
(二)電話:(03)8565301轉1235
(三)Mail:cty231002@gms.tcu.edu.t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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